{{ $t('FEZ002') }}學務處|
一、 依據教育部114年6月27日臺教師(一)字第1142601509A號函辦理。 二、 為使新住民及其子女發揮其語言及多元文化優勢,進而提升國人對新住民母國文化了解,教育部105年起辦理旨揭舞蹈比賽,期藉由推動多元文化融合交流並成為嶄新藝文平臺。 三、 旨揭比賽相關訊息如下: (一) 報名時間:114年7月1日(二)起至9月1日(一)截止。 (二) 參賽資格: 1、 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或合法居留證之新住民。 2、 報名團隊中新住民身分者須至少達3分之1,報名團隊僅1人者,須為新住民;2人者須至少1名為新住民身分。 (三) 比賽日期: 1、 南區初賽:114年9月27日(週六)。 2、 北區初賽:114年10月4日(週六)。 3、 中區初賽:114年11月1日(週六)。 4、 全區決賽:114年11月22日(週六)。 (四) 比賽辦法: 1、 舞蹈類型:以新住民母國民族舞蹈為主。 2、 評分標準:主題表現20%,音樂20%,服飾20%,舞蹈藝術 40%。 3、 參賽者須自備服裝、舞具、音樂。 4、 演出時間(含進退場): (1) A組:以 3至5分鐘為限。 (2) B組:以 5至7分鐘為限。 5、 初賽每區各組別評選為「優等」隊伍晉級全區決賽。 四、 隨函檢附比賽辦法含報名簡章,更多詳細資訊(報名方式、比賽地點、獎勵方式)請參閱比賽辦法或上網站查詢: https://sites.google.com/view/taiwannidc/,若有任何疑問請逕洽張先生,02-2272-2181轉2577、2571,手機:0922-096396。
{{ $t('FEZ003') }}2025-07-10
{{ $t('FEZ014') }}2025-08-09|
{{ $t('FEZ004') }}2025-07-10|
{{ $t('FEZ005') }}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