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一、旨揭考試訂於109年7月17日(星期五)至7月21日(星期一)於本市立建功高級中學、國立新竹高級商業職業學校及建華國民中學舉行,遴薦公教人員(不含約聘僱及代理教師)擔任監場人員,並以領有考選部國家考試監場人員識別證,且負責盡職無不良紀錄者為優先。
二、獲選派擔任之監場人員,於試務工作期間依實際需要辦理公假登記,因已支領試務工作費,依規定不予補假,亦不得申請加班費。
三、本案相關訊息,請參閱附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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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0-05-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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