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主旨:重申為尊重參加面試人員私領域並避免爭議,各機關(單位)於辦理各類職缺公開甄(遴)選時,不宜詢問參加面試人員與業務無關問題(如婚姻或生育狀況等),請查照。
說明:本府民國100年9月21日府人任字第1000110356號書函轉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民國100年9月13日局力字第10000496172號書函諒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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