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呂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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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學院訂於109年8月5日至7日舉辦「109年第3期中學教師法律教育研習營(初階)」,請教師踴躍參加。
說明:
一、 研習營之參加名額,合計60人,以未曾參加106至109年「中學教師法律教育研習營」之各國中、高中職學校教師為限。如曾參加過任一期(包括初階或進階課程)中學教師法律教育研習營者,請勿報名參加。
二、 研習地點在該學院(臺北市士林區福國路103號)3樓電腦教室;該學院並提供基隆、臺北及新北市以外地區學校研習人員住宿。
三、 報名時間訂於109年6月24日9時00分至109年7月2日17時00分,請欲報名參加者,逕至司法院網站 (http://www.judicial.gov.tw/)或法官學院網站首頁點選「法官學院研習課程報名」(或輸入http://tpireg.judicial.gov.tw/jasignup/signupsite/)辦理報名(正取60人,備取20人,額滿為止)。
四、 錄取名單將在109年7月8日前於司法院網站公布,並由該學院以電子郵件個別通知,不另寄送調訓公文。為利課前聯繫,請務必於報名時填寫正確電子信箱及聯絡電話。
五、 凡參加研習營之教師,該學院將依上課時數核予學習時數認證,並上傳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資訊網。
六、 檢附課程表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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