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一、 依據本府114年4月22日府社行字第1140072208號函辦理。 二、 依據旨揭計畫,請推薦自力爸爸、給力爸爸、魔力爸爸及熱力爸爸,由本府教育處審查後各推薦1名逕送本府社會處憑辦。 三、 審核方式:由本府教育處自行組成評審小組,就被推薦人選之推薦書,執行審查工作。 四、 推薦表件紙本請送本府教育處社教科宋先生收,電子檔請寄至電子信箱(041357@ems.hccg.gov.t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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