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一、徵才機關:新竹市立虎林國民中學
二、人員區分:臨時人員
三、名額:1
四、資格條件:
(一)領有身心障礙手冊。
(二)國中以上畢業。
(三)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並具有服務熱忱,肯吃苦耐勞。
(四)具備基本文書能力,願配合學校指示工作。
(五)備有機車且具有機車駕駛執照。
(六)具備花草樹木修剪經驗。
(七)不得為其他學校或機關之性平事件加害者。
五、工作項目:
負責校園內綠美化管理維護;全校性活動交辦的臨時業務。
六、工作地址:
新竹市立虎林國民中學(300新竹市香山區延平路二段76號)
七、聯絡方式:
(一)有意願並符合應徵資格條件者,請檢附個人簡歷表(含基本資料、經歷、家屬及簡單自傳)、學歷畢業證明影本、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相關證明文件的正本核實後歸還,於112年5月30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逕寄新竹市立虎林國中總務處收即可。連絡電話03-5309433分機214-216,請於信封註明「應徵臨時人員」。
(二)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不合格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不退件。
(三)薪資:26728元。
{{ $t('FEZ003') }}2023-05-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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