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主旨:轉知考試院通過退休公務人員或遺族定期退撫給與自111年7月1日起調高2%一案
內容:
一、查考試院業會同行政院公告,退休公務人員或遺族之定期退撫給與,自111年7月1日起調高2%;爰111年6月30日以前生效的退休案件皆可適用調升方案,至該方案實施後(111年7月1日後)之退休人員,無法適用已實施方案。
二、因111年7月1日以後退休生效者無法適用前開調整2%之方案,影響退休權益重大,擬退人員可至銓敘部公務人員試算系統(https://iocs.mocs.gov.tw/precal/KPC1020000/KPC1020000_frm.asp)試算退休給與後逕加2%,比較調整前後差異;另退休當年度年終獎金依工作月份核發亦請考量。
三、請各機關學校協助轉知調整方案內容,並向當事人說明年資取捨、退休金差異及年終獎金比例等事項。
四、檢附考試院新聞稿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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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2-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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