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主旨:檢送本市國中小教職員工COVID-19疫苗接種情形調查表填寫說明乙份,請依說明事項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12月2日臺教綜(五)字第1100167300號函辦理。
二、本案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Omicron變異株疫情,請已完成 COVID-19第1劑疫苗接種,並符合第2劑疫苗接種週數之教職員工,儘速預約接種第2劑疫苗。
三、各校園內相關教職員工等人員,請儘速於110年12月17日前完成COVID-19第2劑疫苗接種。
四、自111年1月1日起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為強化學校人員COVID-19疫苗接種規範如下:
(一)所有工作/從業人員皆應接種COVID-19疫苗2劑且滿14天:新進人員於首次服務前,應提供自費3日內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PCR 檢驗陰性證明。
(二)若曾為確診個案,且持有3個月內衛生機關開立之解除隔離通知書可暫免檢具疫苗接種證明:首次服務前,仍應提供自費3日內PCR檢驗陰性證明,並應於解除隔離滿3個月後,儘速完整接種。
(三)若經醫師評估且開立不建議施打疫苗證明:首次服務前,應提供自費3日內PCR檢驗陰性證明。須每週1次自費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或PCR檢驗陰性後,始得提供服務。
五、有關COVID-19第2劑疫苗接種間隔及廠牌,請參閱指揮中心公布之接種說明(附件):
(一)第1劑接種AZ疫苗,間隔8週以上,第2劑可接種AZ、莫德納、BNT疫苗。
(二)第1劑接種莫德納疫苗,間隔4週以上,第2劑可接種莫德納疫苗。
(三)第1劑接種BNT疫苗,間隔4週以上,第2劑可接種BNT疫苗。
(四)第1劑接種高端疫苗,間隔4週以上,第2劑可接種高端疫苗。 (四)另COVID-19疫苗接種相關訊息請洽詢1922專線或參閱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COVID-19防疫專區COVID-19疫苗相關說明(網址:https://www.cdc.gov.tw/Category/List/P2pYv_BSNAzqDSK8Qhlle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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