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主旨: | 重申公務員於辦公時間應盡職負責,忠心努力,不得利用上班時間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言行,請本府各處及所屬機關學校加強督導同仁辦公服勤情形,以維護良好辦公紀律,請查照。 |
說明: | 為確保機關業務推展,提升為民服務品質,請加強督導所屬同仁於上班時間內不得利用電腦、網路設備及通訊軟體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倘有違反者請確依公務員服務法、公務人員考績法等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以提升行政效能,維護本府良好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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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1-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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