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主旨:有關「公立學校教職員退休資遣撫卹條例施行細則」第7條、第129條,業經教育部於中華民國110年5月7日以臺教人(四)字第1100057665B號令修正發布,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新竹市政府110年5月11日府人給字第1100078032號函辦理。
二、檢送原函、發布令影本、旨揭施行細則條文總說明、條文對照表、修正條文及公立學校教職員育嬰留職停薪期間繼續繳付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費用選擇書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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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1-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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