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主旨:檢送考試院民國110年3月30日修正發布之「公務人員品德修養及工作績效激勵辦法」第10條、第15條、第18條條文、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請查照。
說明:依新竹市政府人事處110年4月12日處人考字第1100001098號書函辦理(檢附原函電子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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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1-0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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