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受文者:新竹市政府人事處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9年4月7日 發文字號:總處給字第1090030186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主旨:檢送衛生福利部訂定「企業、機關(構)提供員工子女托育服務試辦計畫」及教育部訂定「職場互助式教保服務實施
辦法」各1份,請查照配合辦理。
說明:
一、查本總處前依行政院核定「我國少子女化對策計畫(107年至111年)」(以下簡稱少子女化對策計畫),分別以107年10
月31日總處給字第1070054957號書函、109年1月3日總處給字第1090024239號書函(諒達)請各機關調查本機關及所屬
機關(構)員工子女托育需求情形,據以規劃設置職場托育設施在案。
二、為落實少子女化對策計畫政策目標,並使各機關(構)持續推動員工子女托育服務,營造職場友善育兒環境,爰請貴
機構依旨揭計畫捌督導所屬依計畫及實施辦法,就機關員工子女托育需求情形辦理托育設施相關設置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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