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一、 為提供員工更多元之生活保障,本府業與臺銀人壽、遠雄人壽、臺灣產物保險及兆豐產物保險等4家公司簽訂團體保險優惠方案,各家團體保險簽約有效期限如下:
(一) 臺銀人壽:自115年7月27日起至116年7月26日止。
(二) 遠雄人壽:自115年8月1日起至116年7月31日止。
(三) 臺灣產物保險:自115年7月16日起至116年7月15日止。
(四) 兆豐產物保險:自115年5月21日起至116年5月20日止。
二、 前揭各公司所提供之保險規劃方案之保險費由參加者自付, 請員工依自身需求自由選擇參加。
三、 方案公告於本府人事處網站「團保資 訊專區」,如有相關需求,請逕洽各服務窗口瞭解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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